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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于2014年分别发布第6号和第12号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部分消防产品及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山东检验检疫局采取三项措施保障新增CCC认证产品入境验证工作平稳过渡。一是加强宣传,借助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提醒广大进口商注意新政策实施日期,提前做好相关产品认证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新增产品入境验证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利用内部培训班等形式对一线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一线查验人员现场甄别能力;三是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对口岸查验发现未进行认证的产品,及时帮助企业联系认证机构,尽快完成认证,减少经济损失。
自2015年9月1日以来,山东口岸完成进口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4批,货值19.5万美元;进口消防产品12批,货值50.3万美元,均未发现问题,实现了新增CCC认证产品入境验证工作平稳过渡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1898096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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